TimeSparker資訊

北京釋出明星廣告代言新規:產品須“充分使用”

北京釋出明星廣告代言新規:產品須“充分使用”

Julian

2023-04-04


據北京廣播電視臺官微報道,明星廣告代言,11項行為被明確禁止。

為引導明星規範廣告代言行為,發揮明星代言廣告在促進消費升級、活躍市場經濟、引領良好風尚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近日釋出《北京市明星廣告代言行為合規指引》。

指引要求,明星本人代言商品前應當“充分使用”,保證使用時間或使用數量,保證足以產生日常消費體驗,不應“象徵性購買或者使用”。今後,明星代言不光要“用過才代言”,還得“充分使用”,不能“象徵性購買或者使用”。

北京釋出明星廣告代言新規:產品須“充分使用”

指引提出,明星本人不得為未使用過的商品或是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明星應當在廣告發布之前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證在使用時間或者數量上足以產生日常消費體驗,確保宣稱的功效等內容與實際體驗相一致。在廣告代言期內,明星應當以合理的頻率、頻次持續使用代言商品。象徵性購買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應認定為廣告代言人已經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義務。

即使是為嬰幼兒專用或者異性用商品代言,也應當由明星近親屬充分、合理使用該商品。對於電子產品、汽車等技術迭代速度較快的商品,明星僅使用某品牌的某一代次商品,不得為該品牌其他代次商品代言。

北京釋出明星廣告代言新規:產品須“充分使用”


標籤

廣告

相關文章